各县(市)区发改局:
依据《关于下达全市2011年度服务业考核指标及对考核办法调整的通知》石政服发字[2011]4号文件精神和石家庄市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计分办法确定的组织领导及服务业工作开展情况。近期将对各县(市)区2011年度服务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2011年度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服务业发展组织领导及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核方法: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统计局组成两个考核小组,实行项目实地考察(重点是竣工和新开工项目)和查阅相关文件等方法,按《石家庄市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计分办法》计分。
三、考核时间:2012年2月8日—2月15日,各县(市)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对照考核内容准备汇报材料,一式三份,由考核组带回。服务业相关政策、文件以政府或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2、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和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两项指标,以市统计局数据为考核依据。
3、对考核办法规定限额以上开工、竣工项目进行逐个实地察看,并对形象进度进行拍照,留存备查。
4、服务业机构、人员编制情况,以编办正式文件为准。
5、谋划投资亿元以上物流项目以备案证为准。
6、月报及季度分析等工作情况以服务业办综合处统计数据为准。
7、考核结束,考核组带回的所有资料双方领导要签字确认。全部考核结束后由市服务业办统一计分。
8、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评比资格。
联系电话 86688341
联系人 宋和平 史红亮
二O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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